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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喻小红日期:2021年08月24日 10:13浏览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我校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体系

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包括9类项目,分别是:(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2)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3)面上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4)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5)省市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6)科教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7)科卫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8)科药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9)科市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为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本年度增设了交叉科学,资助物质科学、智能与智造、生命与健康和融合科学等4个领域的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正式受聘于我校,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申请者为在职人员。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出具由学校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2、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3、申请者年龄条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未满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男性未满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面上项目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科教联合基金项目科卫联合基金项目科药联合基金项目科市联合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应未满58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申请者曾主持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已通过了验收。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但是,有在执行期内尚未验收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或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它类型项目。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6、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项目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与申请。

7、国家机关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得申报项目;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8、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9、部分项目还有特殊要求,详见《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中有关申请者条件的内容(附件1)。

三、限项申报

1、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主持1项;作为申请者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申请者实行毕业制。申请者获得过省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省自然科科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别)2次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获得过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优秀青年基金、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创新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不在此项限制范围内。

3、对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进行统筹管理。申请者获得过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或省科技领军人才资助的,不得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或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4、研究内容限项规定。申请者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者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和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其它项目等。

四、申报流程

1、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请者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2、项目审核。各二级单位管理员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对提交到二级单位的项目进行初审。对初审存在的问题项目,应及时反馈,给出修改建议,退回修改;对初审无误的项目,提交科技处审核。科技处对审核中存在问题项目,应及时反馈,提出修改建议,退回修改;对通过审核的项目,提交科技厅。

3、各相关单位需报送《2022年度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一份,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扫描后报送科技处。申请者申报项目和二级单位提交项目汇总表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17:00

4、由科技处办理公函、汇总表等材料后,统一于2021年10月11日前报送省科技厅。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者在撰写申请书之前,要认真阅读《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等文件;对申报联合基金的,还需要阅读相应《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2、申请者在撰写申请书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避免因为不了解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规定而不能通过形式审查。申请者和主要参与者应规范填写个人简历,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者应该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保密性负责。

3、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2年1月1日,终止时间填写2024年12月31日(单独发布的项目除外)。

4、申请者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在信息系统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1)选择申请代码时,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4位数字);(2)申请代码1是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5、申请者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申请者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信息时,应准确、规范。

6、从2021年起,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试点经费包干制,以上类型项目申请者提交申请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7、申请者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它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8、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者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二级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9、2022年度,继续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者与主要参与者、依托单位均需签署承诺书后方可提交。对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的项目,申请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要求提供相应附件材料扫描件。申请者应根据相应类型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10、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填报的其它要求详见《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第四部分和第十部分。

六、联系方式

1、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咨询电话:0731-88988730、88988732;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邮编:410013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8988619

3、省科技厅基金办咨询电话:0731-88988701、88988757

   4、湖南师范大学科技处咨询电话:0731-88872260(暑假值班电话),艾建平,0731-88872262,jjk@hunnu.edu.cn

湖南师范大学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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