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1〕161号)要求,现就我省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省属本科高校申报。请各校认真学习《关于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1〕161号)(请在http://www.dost.moe.edu.cn下载),并根据通知要求推荐申报人选和组织申报材料。
二、限额申报。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每校可申报3-4,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工业大学等8所学校每校可申报1-2人,其他本科高校每校可申报1人。如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不申报。
三、各校在推荐申报人选时,请认真选择申报领域,注意同一个领域不要多人申报。
四、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所在的高校,必须在组织申报前落实入选人员的配套经费。
五、各校需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
1、学校申报公文;
2、学校2010年度入选者配套经费落实证明;
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清单》1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包括附件)一式8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申请书(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六、请各校在2011年7月15日之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我厅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31-84739947。E-mail:4739947@163.com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