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学院教学、科研育人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订廉洁从政的有关措施,请大家监督实施。
1.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廉政建设责任制,院党政班子对全院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副书记、副院长根据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 严格执行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坚持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办事,在评先、评优、评奖、工作量的计算、分配方案的修订和执行上倾听教职工的意见,接受大家的监督。
3. 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不乱收费、不设小金库、不做账外账。办学收入按规定全部上交学校财务。财务审批做到不开口子、不超范围、不超标准。
4. 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公务活动接待标准,提倡节约,反对浪费。不利用公务活动之机和职务之便收受红包礼金,不用公款吃喝玩乐。
5. 严格遵守学校关于招生、就业、学生管理的有关制度和纪律。秉公办事,不询私情,不违规违纪。